贞观七年(633年),永丰县改隶桂州。
贞观十二年(638年),废荔州,崇仁县并入荔浦县;废晏州,武龙县并入建陵县。建陵县与荔浦县同属桂州。
长庆元年(821年),建陵县因避唐肃宗陵号讳改为修仁县。 长庆三年(823年),改永丰县为丰水县。
唐末,今县域设荔浦、丰水、修仁:县,属桂州,辖及今荔浦县大部及金秀、鹿寨等部分县地。
五代
荔浦县、修仁县同属桂州。
五代梁时改丰水县为永宁县,属桂州。
宋
熙宁四年(1071年),废永宁县修仁县为镇入荔浦县。
元丰元年(1078年),复置修仁县。随后,荔浦县县治由今县城西青山镇荔水北荔江坪迁至今县城东南的古城村。 元祐元年(1086年),复永宁县。
绍圣二年(1095年),又废永宁县入荔浦县。
绍兴三年(1133年),荔浦、修仁两个县属静江府。
元
荔浦县、修仁县改属静江路。
明
初荔浦、修仁两个县属桂林府。
洪武十八年(1385年),废立山县(辖及今蒙山县地)为乡入荔浦县。
景泰元年(1450年),修仁县治由今横水村老县屯马浪坪迁至横水村沉沙口屯。
景泰七年(1456年),荔浦县治迁至今荔浦县城荔城镇。 成化五年(1469年),修仁县治由横水村沉沙口屯迁至今修仁镇建南街(今修仁镇人民政府原驻地)。
成化十三年(1477年)二月,分立山乡置永安州。
弘治四年(1491年),荔浦修仁两个县改属平乐府。
清
袭明制。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袭清制。
民国二年(1913年)7月,荔浦、修仁两个县属漓江道。
民国三年(1914年)6月,改漓江道为桂林道。
民国十六年(1927年)11月,两个县直属广西省政府。
民国十九年(1930年),荔浦修仁两个县属平乐民团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属桂林民团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0月,属增设的平乐民团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3月,荔浦、修仁两个县属平乐行政监督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荔浦、修仁两个县属广西第二行政督察区(平乐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月,两个县属广西第一行政督察区(八步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两个县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平乐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1月26日荔浦县解放,次日修仁县解放,属平乐专区。
1951年8月,撤修仁县,所辖五福、湘江、永宁、崇义、南和、东振、西元、七建、一考等9个乡并入荔浦县,四达、十锦、洞底等3个乡及旅回乡1个村,划归鹿寨县。
1953年3月,荔浦县划辖平乐县第九区北部,同时析出龙福、江口两个乡划归平乐县管辖。析出第七区的金波、枧冲、蒙冲等地划归蒙山县。
1953年4月,荔浦县的团结、六定、三角、六秘、江燕、甲江、六段、长二、六拉、金田、和平等11个小乡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区(今金秀瑶族自治县)。
1955年8月,荔浦县析出第十区所辖的桐木、高仁、七建、鹿呜、大蚕、三友等6个乡,划归石龙县(今象州县);析出第九区所辖下塘、同扶、一致等乡,划归鹿寨县管辖。
1958年7月11日,荔浦县三江乡划归鹿寨县管辖。
1958年7月,荔浦县改属桂林专区。
1967年,蒙山县榕洞乡划归荔浦县。
1971年,荔浦县属桂林地区。
1998年11月,桂林地区与桂林市合并后属桂林市。
2018年8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通知》,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市人民政府驻荔城镇滨江路6号。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2018年12月18日,荔浦举行撤县设市大会,荔浦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相继揭牌。